什么是失业青年培训见习计划?

  1、培训见习计划是指组织失业青年进入企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性见习。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期间政府给予下列补贴:(1)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2)见习单位实训费补贴;(3)见习期综合保险费。
  3、见习对象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龄在16-25周岁(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延伸至30周岁),持有见习补贴相应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自愿提出见习申请的失业青年。
  4、见习单位为本市重点发展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能为见习工种岗位提供相应见习实训条件的企业。
  5、见习工种岗位为本市重点发展行业中劳动力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技能性和操作性较强的中高层次的工种岗位。
  6、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有特殊需要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关于网站 | 系统帮助 | 批评建议 | 联系我们 ]